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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排放提标,终点还在远方?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来源: JIEI创新实验室

从1月1日起,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指导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在巨大的业内争议中,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仍在地方继续。

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算起,刚刚过去30年。 期间,针对水环境治理的形势和需求,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经历了从综合排放标准到行业排放标准,从国家标准到地方标准的快速发展过程。总体上,污染物控制指标递增、要求不断严格。

提标,也因此成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的关键词。这一过程,有得、有失,充满着争论和争议,其背后是污水排放(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环境安全的平衡,是治理目标和技术可达性、经济合理性之间的博弈;同时,也是我们在污水处理,水环境领域,理念、策略、路径、方法等方面,凝聚共识、走向科学和理性的必然历程。

从综合排放标准到行业标准,引领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规模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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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早期适用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针对污水去向执行不同级别的排放标准。第一个是GB8978-88版本,后来经历了一次修订,出台了GB8978-96版本。

其间,当时的建设部门还出台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对BOD、COD、SS提出要求,对氮、磷及卫生学指标没有要求。

GB8978-96提出了对氨氮和磷酸盐的控制要求,促使相当多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氮除磷,污染物控制开始兼顾有机营养物和无机营养物的去除。

但由于该标准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为此,当时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提出了总氮的要求,对氨氮和磷的要求作了调整,明确提出卫生学指标。作为首个行业标准,一直沿用至今。标准分为四级,在实际中主要执行其中的一级B标准。

这次提标,带动我国污水处理厂从二级常规生物处理发展为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二级强化处理工艺。与此同时,我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开始迎来大发展的阶段,并快速成为我国水污染物减排的主力军。

由太湖而起的一级A提标,带动水处理行业各环节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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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2002版的国标,设置了相对超前的一级标准A标准,但明确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

因此,自2005开始,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以一级A作为污水厂提标要求时,这曾经是业界争议问题之一。不少专家认为,如果再生利用配套措施跟不上,一级A标出水排入河流,是一种巨大的投资浪费。

2005年和2006年,当时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先后以发文和公告的形式,明确提出: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

当时的争议不仅在于一级A标准的身份(其作为再生水水质基本要求的过渡性标准),还包括悬浮物、氮磷控制指标设置与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等方面;特别是对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大量混合工业废水的情况,直接执行一级A并作为考核标准的合理性,引发较大争论。

但稍后,2007年5月,太湖流域发生无锡供水危机和蓝藻重大水污染事件之后,使得提标压倒争议。从太湖流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一级A成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改扩建最为普遍使用的技术标准。

时至今日,围绕一级A的争议依旧存在,主要集中于“性价比”问题:指标有限提升的背后,是原有工艺的推倒重来,或是更昂贵工艺(MBR)、大量化学药剂的使用,运行费用的显著增加。但巨大的经济代价能带来多大的污染物削减,又能对水体改善起到多大作用,并没有扎实的调查研究基础;同时还可能会挤占管网、污泥等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薄弱环节的投入,进一步延缓“补课”进程。

一级A标准的升级,使得二级强化(EBNR)加三级深度处理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被更多采用。针对脱氮除磷的难点,围绕本国污水的特点(低碳氮比、工业废水大量掺杂),我国水处理行业探索发展了一套有效但非常复杂的系统,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设计和运行、管理提出了更精细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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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三级处理工艺

这在客观上带动了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设计施工、技术工艺、设备装备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快对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步伐,整体发展水平取得了显著提升,在人才、科研、产业方面积蓄了深厚力量。

悬而未决的2015修订,向地表水看齐的争论

第二次国标层面的提标,发生于2015年。不过这次提标至今仍未落实,在不少核心问题上未能取得行业内普遍共识,被认为是标准修订搁置的直接原因。

核心争议一:取消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所有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执行一级A标准;

核心争议二:特别排放限值,除总氮一项指标外,其余均与地表Ⅳ类水相同。

争议集中在一级A一刀切的合理性,以及污水处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如何真正实现协调等问题上。特别是后者,出现非常对立的观点,一方认为即使处理到一级A排放,对于地表水仍然是劣五类污水,水环境质量改善有赖于进一步严格排放;而更多的专家则认为,在水循环各方污染贡献、污染物输出和响应分析等基本情况并未明确的条件下,简单地将两种不同类型的提标对接,缺乏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导读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部署,加强有关人员经验交流,推动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主办、继续教育学院承办,定于2019年8月21-23日哈尔滨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高级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8月21日-23日(20日报到)。报名人数限120人,报满即止。正值旺季,酒店紧张,按先后回执预留房间。

二、培训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三、主要内容

1.黑臭水体整治政策制度;

2.黑臭水体整治技术路线;

3.黑臭水体整治管理要求;

4.城市水循环系统4.0理论与实践;

5.“厂-网-河(湖)”一体运维。

6.黑臭水体整治经验分享;

7.考察参观

四、部分师资

报告人1:任南琪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城市水质转化规律与保障技术”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兼任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部委员,国际水协会(IWA)Fellow,教育部环境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能源学会副会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等。主要从事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改善对策,污水生物处理工艺、技术与设备,废物资源化及能源化理论与技术,环境微生物系统生物学与生态学等方面研究。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23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奖12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著作12部,发表论文SCI收录6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1项。

报告人2:章林伟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会长(主持工作)兼秘书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原副司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2002年获哈尓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曾任建设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处长、副巡视员、副司长等职,是城镇水务、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修复、住宅建设及产业化等方面的资深专家。

报告人3:王家卓

高级工程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公司生态市政院院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理事,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参与多个和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文件,参与编写《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与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等多个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先后负责海口美舍河治理、武汉机场河黄孝河治理、厦门筼筜湖治理等多个重大黑臭水体整治和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设计项目以及海口、福州、武汉等多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咨询工作。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方案编写和技术咨询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先后获得华夏科技进步二等奖、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等奖项十多次。

报告人4:隋 

研究员,广东首汇蓝天工程科技公司技术总监,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之一。1999年环保总局研究员,2011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工程技术)专家,2010年度广东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2012年中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曾任广州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工、院长、广州水务投资集团总工程师、广州环境投资集团独立董事。一直致力于市政工程、环境工程领域的工艺理论研究及工程设计、设备研制工作,对水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雨水低影响开发、给排水系统工程规划、水力模型、水质模型构建与分析有深入的研究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高浓度有机废水厌氧处理、难降解有机废水深度处理、城市污水除磷脱氮、MBR工艺设计与优化运行等。主持完成多项城市污水处理重点项目。 陆续增加中……

五、培训对象

全国各设计院、水务公司、环保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相关产业园区等单位的负责人,有志于环保产业投资的企业家、企业高管及环保类创业企业创始人等。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校内食堂)等。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报到及住宿地点为西苑宾馆(法院街2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内,标间价格268元)

培训费需8月15日前完成汇款,由学校开具发票。如汇款或有其他缴费问题请与校方工作人员金老师联系。

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

开户行名称:工行哈市大直支行

账号:3500040109008900513

汇款请注明“海绵班二期”字样,便于及时查询。

七、证书颁发

培训合格,由哈尔滨工业大学颁发结业证书,证书加盖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印并统一编号。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为便于安排工作,请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并于招生截止日期前,电邮至招生联系人。会务组联系方式:

(1)招生联系人:


杨    雷:13811151163

高    飞:13811934032


研修班建有技术交流群,欢迎加入。

转发朋友圈,截图发至284107216@qq.com赠送污水、污泥论文集一册。


附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海绵城市与黑臭水体治理

高级研修班(第二期)回执表

回执邮箱:2841072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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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住    □合住(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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